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印发《聘任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》的通知[校研字〔2023〕8号],经教师个人申请,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以下硕士生导师资格名单。公示期:2023年6月8日—2023年6月12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5-84895719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序号
工号
姓名
申报学科/领域类别
备注
1
70207543
蔡嘉昱
翻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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